央行行長易綱:未經批準不得從事和變相從事金融業務

發布於:2018-03-28 02:03作者:超級管理員閱讀量:10324

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表示,堅決取締非法金融活動。“沒有經過金融管理部門批準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金融業務。”

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近日出席“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8年會”並發表演講。

 

 

易綱指出,目前部分領域和地區的金融三亂問題仍然比較突出。

例如不規範的影子銀行快速上升的勢頭雖然得到了遏製,但是存量仍然比較大;一些機構在沒有取得金融牌照的情況下非法從事金融業務;部分非法金融活動,借助金融創新和互聯網之名迅速地擴張。

此外,還有少數野蠻生長的金融控股集團存在著風險,抽逃資本、循環注資、虛假注資,以及通過不正當的關連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比較突出,帶來跨機構、跨市場、跨業態的傳染風險。

“我們有這些風險,我們要提高警惕,但是同時我們應該看到中國有很好的條件做好風險防範的工作。”易綱表示,一個是我們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製度的優勢。二是我們有改革開放四十年以來雄厚的物質基礎。三是我們有市場化法製化處置金融風險的豐富的經驗。

易綱表示,下一步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穩中求進、依法合規,打好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的攻堅戰,堅決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風險的底線。具體來看:

一是要穩住宏觀杠杆。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雙支柱的調控框架,加強宏觀審慎管理,提高係統性風險的防範能力,大力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,穩步提高直接融資的比重。通過市場化債轉股,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、發展直接融資、強化資本約束、規範表外業務和通道業務等多種方式,使社會整體的負債增長較快的情況進一步的平穩下來,抑製風險的積累。

二是要深化金融和其他領域,特別是關鍵領域的改革。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,深化金融監管體製改革,從防範係統風險的角度支持財稅體製改革,健全地方政府債務融資的新體製。完善金融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,增強國有企業的負債約束。完善房地產金融調控政策,推動建立防範房地產金融風險的長效機製。

三是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,盡快補齊監管的短板。進一步明確監管姓“監”,優化監管力量。嚴格執行監管法律。要抓緊出台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、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的指導意見、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等審慎監管的基本製度。

四是要堅決取締非法金融活動。強化金融風險的源頭管理,加強金融領域的準入管理,清理整頓各類無照經營,或者是超範圍經營的金融業務。沒有經過金融管理部門批準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金融業務。

今年是中國改革開放40周年,注定將是不平凡的一年。做好金融工作任重而道遠。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把握中國發展新的曆史方位,緊扣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,貫徹新的發展理念,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。要精心實施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,穩步推進金融業改革開放。堅決打好防範重大風險的攻堅戰,保持金融業平穩健康發展。

(來源:新浪財經)